7*24小时服务咨询热线:138-2913-8856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表报告,勾勒如何落实由美国政府责任署提出的一连串建议,以确保进口消费品安全。政府责任署于2009年8月发表报告,建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1)确保迅速实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主要条文,包括制订产品实质危害清单、执行延至2010年2月10日才生效的检测及认证规定,以及按《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完成所有规例订立工作;(2)加强对不安全消费品的监管能力,如与海关合作收集更多关于进口货品的资料;(3)建立长远计划确保进口美国的消费品安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完全同意上述建议,并已宣布采取特别行动落实建议。
首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调拨更多时间及资源研究“一般缺陷”规例以及于6个月内就吹风机及抽绳提出“一般缺陷”规例议案。《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233(a)条授权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实施规例以清楚界定足以构成“实质危害”的产品缺陷。这些规例必须建基于容易观察的特征,而这些特征亦有相关的自愿标准规管。一般缺陷规例可提高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处理未受强制标准监管产品的能力,而进口商也难以挑战一般产品规例的有效性,因此一般缺陷规例可以成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重要监管工具。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计划为儿童上身外衣的抽绳发出一般缺陷规例,此举对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口商在内的外国出口商影响深远。附有抽绳的外衣可能构成绞勒危险,常常需要回收。2009年首8个月,26宗服装回收个案中,18宗与于兜帽或腰间配有抽绳的儿童服装有关,但去年同期的20宗个案仅15宗与儿童服装的抽绳有关。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首8个月,中国内地的17宗同类回收个案中,有14宗与抽绳个案有关,2宗及1宗个案分别涉及窒息危险及未能符合易燃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