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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服装行业的规范统一,我国对服装生产企业也有了硬性的规格,我国规定服装企业生产的服装在市场上销售必须配有服装吊牌,不然,消费者在购买到这件服装的时候都可以直接进行退货。而且,服装吊牌必须标示以下内容:
一、厂名厂址
服装吊牌必须标明厂名厂址,且厂名厂址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进口服装可只标明产地,但是还须同时标明代理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二、产品名称
要求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名称,如“男西服”等;如标准无规定的,应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允许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但应在同一部位上标注正常名称,也就说印刷后的服装吊牌上面必须有以上内容。
三、规格型号
要求按新号型标准标注服装的规格,不允许单独使用现行的“S、M、L、XL”等老号型规格,号型的标注应按人体的号(身高)和型(胸围、腰围)标注;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例如,男西服上衣,可按以下方式标注:170/88A(M)。
四、纤维成分和含量
要求使用标准的纤维名称,服装吊牌上不得使用俗名、学名、外来语等;如同件服装的不同部分的纤维成分不同,则应分别标注,例如:棉褛的面料、填充料、里料依次为纯羊毛、100%涤纶、100粘纤,则正确的标注为面料:纯羊毛,填充料:100%涤纶,里料:100%粘纤。
五、洗涤方法
要求吊牌上必须标注服装洗涤熨烫的方法,规定应依次标注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的干燥等五大项目的操作方法,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洗涤指引。
六、贮藏和使用条件注意事项(可以不标)、
七、使用期限(也可以不标)
八、采用执行标准
要求标明服装执行标准的编号,向消费者明示服装的生产和质量遵循的标准。
九、产品等级
服装吊牌上要求标明服装按标准规定所属的等级,如优等品、一等品等。
十、检验合格证明(自检)。
要求服装具备合格证,向消费者明示担保产品已经检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