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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3月27日~28日纺纱、染整机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在无锡主持召开了《纺织机械通用项目检验规范》纺织行业标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参加会议的工作组单位有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国家纺机质检中心”)、经纬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经纬纺机股份榆次分公司、上海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宏大纺机有限公司、赛特环球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共9个单位,14位代表。
全国纺纱、染整分标委秘书长、国家纺机质检中心李瑞芬主任参加本次会议,并对本标准制订的目的和要求作了详细介绍。会议对国家纺机质检中心提出的标准制订原则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后,一致认为:由于纺织机械涉及领域广泛 ,对纺织机械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价的检验项目众多。这些检验项目包含专用项目、通用项目两大类。其中专用项目在产品标准中都有详尽的规定。而通用项目中,有的已有相关国家标准作出规定,如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金属硬度、材料性能、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本标准制订时可以不再涉及这些内容。而对评价机器性能的具有共性的如:温度、振动、速度、功率等没有相关标准作出规定的项目,以及如:锭子类回转件的噪声、功率和转速不匀率、印染机械的轧余率等具有纺织机械特点的共性项目,应作为本标准制订的内容。同时,会议还认为本标准还应对目前纺织机械质量检验中,在检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以此协调、规范纺织机械的质量工作,逐步完善纺织机械质量的评价体系。
与会代表深入地讨论国家纺机质检中心根据上述制订原则拟写的标准草案稿,基本确定了标准主要章节的内容。国家纺机质检中心将根据会议要求在修改标准草案稿的基础上,编写征求意见草案稿,并适时召开的第二次工作组会议。